今年十一我做了一件事情:去香港看Morrissey的演出。虽然我也不知道为啥要站前排,他这个人只看迷汉。扯开衣服看迷汉发癫。有些迷汉大约都要把心脏呕出来了,妹子都是乱入的。
这是Morrissey第一次在香港演出,很难说会不会是最后一次。他是我父母那一辈,近年来还患上了癌症。估计是身体欠佳,外加此人心情捉摸不透,只返场了一首,一分钟都没多演。除去致命性健康因素,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紧贴着演出场地就有一家营业到凌晨2点的鸡煲专门店?这里的人什么都吃。并不像是一个他会喜欢并且想常来的地方。他毕竟不是Damon Albarn。但金牙对香港的感情嘛,从他的歌词里看,他还是觉得“香港是我们大英帝国的一部分”。
Morrissey好为人师,他通过视频和照片回顾了他的迷汉人生,Albert Finney、Rocky Graziano、Pasolini、Sex Pistols、The Clash、New York Dolls、李小龙……音乐、电影、诗歌、肉体。
恰逢诺贝尔奖颁奖期间,回来的时候我们就聊到企鹅经典罩着的Morrissey能不能拿奖?如果帕索里尼当年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那会是怎样的景象?帕索里尼当年已经凭借自己的诗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却不幸死于非命。早在五、六十年代,帕索里尼就有了用百姓更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创作的自觉。当然,为费里尼当编剧确实比当弗留利语诗人更来钱,这是现实诱惑,但不是唯一原因。他曾专门撰文介绍过自己为什么会从诗人转型为电影编剧,为什么敢于在对摄影一窍不通的情况下扛起摄像机当导演。他无法抵御影像的诱惑,他不是一个会纠结写诗还是写小说的人。这五、六十年来文化发展的一个趋势就是,有很多在过去会成为诗人、小说家的人,摇身一变成了电影导演、电影编剧、唱作歌手、摇滚乐队主唱。而且往往是一些踩着时代节拍有强烈表现欲望的人,更乐意去做不同的尝试,拥抱新形式。像Patti Smith这样拿过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女歌手,本来也是诗人,她并不排斥以更时髦的方式来表达自我。这些人在各自所在领域爆发出最强大的力量,却长时间被诺贝尔文学奖这种所谓的正统文学奖排除在外。完全不知道该奖项的存在除了每年能为某位作家提一提销量外有什么意义。倒是这些看似流行文化范畴的人在滋养着更多年轻人。这回诺贝尔文学奖能扶正早就被提名过的多年陪跑员Bob Dylan,总算是跟上了时代步伐。从这个角度来讲Bob Dylan拿奖更具有象征意义,这是诺贝尔文学奖第一次在类型栏里填上了歌词。Bob Dylan并不需要这个奖项来证明自己,反倒是诺贝尔文学奖更需要找到合适的人来证明自己思路活跃。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是Bob Dylan,而不是Morrissey、Nick Cave?千言万语,不是Leonard Cohen就好,总算不是太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