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blioholism: The Literary Addiction, Tom Raabe (Golden, Colorado: Fulcrum Publishing, 1991)
嗜书瘾君子, 美 汤姆·拉伯 著,陈建铭 译,上海人民,2007.1
无论多么意外地步入书店,即便下定决心紧闭双目,依然控制不住流连一番。明明是去买C#实例,在计算机类书籍前毫不迟疑,健步如飞,却忍不住跑到文学类柜台前,左摸右翻。为了明则保身只带两元七角余钱,却硬是把朋友身上的闲钱全部耗尽,仍乐此不疲。丝毫不介意下周只能顿顿吃一元一块的黑米糕度日。也忘记了每月感冒以至于和校医院内科医生相熟的根本原因。
种种恶习本人都熟视无睹。昨日在人潮书潮均汹涌的书店里偶遇陈建铭译的《嗜书瘾君子》,当场做了其中自测题,发现已属重度嗜书瘾君子——其自测结论是:你完蛋了——方突然正视起自己的病症来。
看罢全书倒觉自己患病并不严重,书中罗列各色古怪陋习,均夸张至极,叹为观止境界实属高不可攀。陈建铭的翻译在《查令街十字街84号》时已经领略,果然是古书区工作过的人,语言带有古风,时而又体谅大众夹杂些大白话流行语,真是用心良苦。如此一本小品文阅者图个爽快,同时兼顾自省自己的读书状况,现在这个译本吾已满意,加入译者的观点而不完全直译反而平添许多乐趣,读着有劲。不过我这么说有些嗜书瘾君子要不高兴了,翻译是头等大事,怎能草草了事?
这涉及到国内嗜书瘾君子和美国嗜书瘾君子不同的特点。美国人关心的是精装、平装与否,我们这边大有视精装为草芥之人——鄙人便是其中之一——全因国内过滥、水准过差精装层出不穷。但国内众嗜书瘾君子必十分强调翻译的水平。不同译本恨不得全部网罗一空,再添置原版,外加砖头厚词典若干部,逐词逐句比照,品评作者水平,同时洞悉译者功力。读罢撰文若干,上网批斗一番,确有真知灼见者寥寥,但场面必定热闹。
国内嗜书瘾君子也有对书籍装帧有特殊癖好者。比如坚决不买译林用各种帅哥美女头像为封面的国外小说,译本确实好,不得不买的时候便自包书皮,至少阅读时封面始终朝下,宁可让莫名其妙的书背朝上,惹得旁人频频询问此为何书。每每看到封面便觉蒙羞,恶心无地自容感顿生,痛苦如衣服穿反,袜子不成双。
陆智昌走红之后装帧癖练得一眼便能辨认的本领,广泛收集陆某设计的书籍,倍感安慰。直到某日突觉单调乏味,恨铁不成钢地决定如果再遇不到一本从设计到内容皆俱佳的书便再也不买书了。
殊不知第二日便在某旧书店逛得入神,不知不觉提上了一麻袋。
作者说购书看书有瘾,我相信的。要明确区分bibliophilia(书之爱)和bibliomania(书之痴)比想象中困难。吾等万劫不复者最早也是爱书人士,被书中黄金屋吸引,并且阅书不倦,始终以看书为人生第一乐事。不过渐渐购书瘾便上来了。有时候某部钟情多年的小说出了新译本。原来的译本一直被自己挂在嘴上骂,现在名家名译无论如何都要尝试品读一番,此刻就像偶像歌手的小粉丝一样,恨不得立即预购,时时刻刻关注动态,上架第一天便放弃吃饭时间赶到全市图书上架最快最新最多的大书店抢购,心情激动程度不亚于某粉丝历经千辛拿到脸皮偶像新专辑,喜极而泣状。有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和同班同学拉开距离,想看的某珍本不可能从同学处借到,附近图书馆也没有,而且往往好书禁止外借,只有大众货色才放到外借区,这种时候如果一时半会儿联系不上网上那些同类书痴,便只能去书店淘。淘啊淘,淘着淘着便会发现更多有意思的书,欲罢不能。掏钱吧你,别犹豫了。过了这村便没这店啦。
我承认,当翻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时确实爽。不用担心什么时候还,不用担心它会离你而去,占有欲是人类一大贪欲。
但是那些买书不看单纯为了占有为了装点门面的人为吾辈所不齿。我们家中藏书满架却又分类细致,井井有条,看过的书必有印象,全都了然于胸,能立即找到其中的任何一本,翻到当年做的笔记,明确那些书各自的特色,完全不用借助数据库进行管理。从不主动显摆自己多么腹有诗书气自华,遇到别人谈论某部没看过的书也主动承认自己文盲本性。
我们是多么纯洁的爱书人士啊!遵从古训,吾日三省吾身,修身养性,通过书这个媒介领略人类文明精华。我们精挑细选,有自己独特的口味和偏好,我们从不滥买一气。我们看到没品的书就像见了禽流感病毒立即回避。那些曾经热爱现在已经跟不上个人品味提升的书也恨不得当废纸卖掉,一把火烧掉,将别人和自己一视同仁,捐给谁都觉得拿不出手,恐对方不喜欢。
我们是多么天真的冤大头啊!自己看书养成了小心翼翼的习惯,看完后书还像全新没翻过的一样。实际书摘卡片上又添密密麻麻一大堆,回头一篇超长心得体会已经写就,心里满满当当的。外人每每惊恐不已,自己人却觉得稀疏平常,没什么不舒服的。但逢到亲朋好友欲借,无论多么心中不忍都会出手。遇上黑手只能躲在被窝里往肚子里咽。自我安慰再买一本吧,总不见的绝交吧?可心中清楚,某首版已难再觅。
我们紧衣缩食搞得家里乌烟瘴气却捞不到一点好处。老想着把窗户封起来就为了防止阳光直射到房内和墙纸功能相同刷墙用的书上。我们购书不看价只看质,一掷千金,然后把绝代美女藏于闺中,含情脉脉,情意浓浓。待到美女颜老色衰,丝丝毛发了如指掌,永世相随便成了永世不得翻身。而自个儿又追另一位更为绝色的佳人去了。周而复始,书奴却在尽可能大地行使着身为主人的权利。
读书真是耗尽心力的事,以至于自己变得不善交际,添置衣物还需别人提醒,理发还需别人督促。书本不离手,时不时读上一段,在乌黑的KTV也能拿上本短篇小说集聊以自慰,其乐融融。天地良心,这是何等离谱的生活啊。
让我欣慰的是,书痴归书痴,毕竟也还是个爱书的人。购书和购碟比起来理性不少。有时为了贪图购买瞬间的愉悦,把一模一样的CD买回家的事做过好多次。心里还暗暗找理由,说一张是用来听的,一张是用来收藏的。而音频介质终难逃淘汰那天。由于国情不同,美国人望着使用频率不高的黑胶大呼浪费,国人可以望着卡带大呼可惜,还好,卡带毕竟便宜。不过现在黑胶涨价了呀,不愁了。而卡带完全没了市场,CD这种大批量生产的东西又待何时才会涨价?
人生苦短,各种癖好都耗时耗力。藏书癖过重总也是危险的。各位嗜书瘾君子不如抽个把时间翻阅一下此书,自测一下,反思一下自己已陷入多深,顺便观他人逸事娱乐一回。此书乘车步行如厕就寝编程间隙均适合阅读,令人捧腹,阅后缓解压力,去除烦恼,周身清爽。